欢迎访问平和人才网,汇聚平和人才网最新招聘及平和人才网市场动态。请认准平和人才网。
关闭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> 职场资讯 > 政策法规

漳州下月实施职工生育保险新政策

来源:平和人才网 时间:2020-11-11 作者:平和人才网 浏览量:
◆单位应按职工工资总额0.9%缴纳生育保险,职工个人不缴纳
◆单位确定用工关系后30天内应为职工参加医保和生育保险
◆生育保险关系在省内可转移接续

适用人群

例外说明

漳州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,包括:

各类企业;

自收自支、财政差额拨款或财政经费包干的事业单位、民间非营利组织;

机关、事业单位、民间非营利组织编制外使用的各类用工。


例外说明

机关、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(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)参加生育保险的办法另行制定。

经困难企业认定小组认定为困难企业的,在企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暂不缴纳生育保险费。

生育保险在省医保中心缴纳的单位不再重复缴纳,需提供单位情况说明及缴费依据。

灵活就业人员不缴纳生育保险费。

本报讯(记者严洁)10月1日起,我市将实施《漳州市职工生育保险业务经办管理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“《办法》”)。《办法》规定,漳州用人单位要按职工工资总额的0.9%缴纳生育险,确定用工关系30天内要同时为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。




《办法》规定,职工生育保险实行市级统筹,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其职工工资总额的0.9%缴纳,职工个人不缴纳。

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同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,从2014年10月1日起按同一缴费基数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。根据《办法》,10月1日起,漳州用人单位应在确定用工关系30日内,为职工同时申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登记。

如果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增减、缴费工资基数调整等参保信息发生变化,用人单位向各级医保中心申报调整。缴费工资基数调整申报时间为每年4月至7月。医保中心的受理期则是每月11日至25日。参保女职工自生育之日起12个月内,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6个月内,由用人单位网上申报,在十个工作日内提交申报材料至各级医保中心办理生育医疗费用、津贴申报手续。


生育保险待遇提高


如果职工生育、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政策,且在分娩、妊娠终止、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(含当月)的,职工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。《办法》规定,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,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计发,以每月30天进行折算,按日计发。

相比2011年的旧规定,新的《办法》在生育保险待遇上提高了不少,例如:

女职工的产假天数为98天,难产(含剖宫产)的在此基础上再增加15天,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;

分娩住院期间妊娠合并症、并发症的治疗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。自胎儿娩出14天(含14天)后,生育女职工的医疗费用不再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;

计划生育手术也能享受到生育津贴。参保男职工本人享受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津贴和医疗费用待遇。

此外,职工因正常工作调动或劳动关系改变,生育保险关系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可转移接续。

生育保险费为工资总额的0.9%

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
客服服务热线
0596-2288480 2886665
工作日 8:30-18:00
微信公众号
手机浏览

漳州人才在线 www.zzrc.net - 漳州人才网求职精选门户!

APP名称:漳州人才在线 版本:漳州人才在线 V2.4 开发者:漳州楷欣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【下载APP

电话:0596-2288480 2888821 2886665 投诉:18960160360 / 18960000505

合作微信: zzrcnet 客服小周: zzrc001 / zzrc005 客服小吴: zzrc002 客服小黄: zzrc003

客服QQ1:93865539 客服QQ2:407177779 客服QQ3:66712636

地址:漳州市芗城区厦门路21-33号 EMAIL:zzrcw@qq.com

芗城区人社局核准号:350602RL0013号 ICP经营许可证编号:闽B2-20200655 闽公网安备35060202000103

Copyright C 2007-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漳州人才在线

用微信扫一扫